按照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我街道环保督察期间办理第4593号案件的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2020年9月至今,九台区波泥河街道黄家店村8社、9社有相关人员伙同该村村民盗采山沙;(二)、是村村通道被严重损毁,山林地变为一片黄沙,盗采的山沙卖至饮马河洗沙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三)、是举报人多次向街道、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反映此事,无人理会。
二、案件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位于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黄家店村8、9组。问题中所提到采砂当事人为尤俊龙,此人2021年5月份在黄家店村9组(狍子圈)位置开采过山砂,自然资源局已立案查处。2021年8月份发现尤俊龙等人在8组(徐家油坊)北山处有开采行为,公安局九台分局环贞大队与自然资源局已将开采制止,现公安机关已经对尤俊龙等人进行批捕,案件已经走到法院。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确有人在波泥河街道办事处黄家店村8社(徐家油坊)、9社(狍子圈)位置存在采砂行为。不存在无人管理问题。目前为办结。
2021年9月27日,由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牵头,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配合组成联合调查组,赴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黄家店村8、9社位置进行现场核实。
经调查,黄家店村9社(狍子圈)处,2021年5月份属地自然资源科与自然资源局巡查人员发现当事人尤俊龙在黄家店村9社(狍子圈)屯北山处,在清理城际铁路2008年堆放在此处的废弃料时,对该处的原石坑有开采行为,当即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2021年5月4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九自然资执责停字[2021]第20号),2021年5月4日依法对其下达《接受调查通知书》(九自然资执接调字[2021]第20号),2021年6月21日依法对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九自然资执罚字[2021]第20号),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开采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532元人民币、并处罚款759.60元。当事人已停止了开采行为,并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此处再无开采行为。经比对2020年林业一张图,9社砂石坑为非林业用地,地类:建设用地。
黄家店村8社(徐家油坊)北山城际铁路南侧位置,在2021年5月份由属地波泥河街道办事处申请对此处多年堆放的城际铁路修建时的废弃料进行清理,恢复原耕地、林地用途,此事得到时了区委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废弃料清理由尤某某等人负责。8月份当事人尤某某等人在清理过程中对原山体进行了严重的破坏,2021年8月19日,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委托了“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607队”进行勘测,2021年8月30日出具《波泥河街道办事处黄家店村八社徐家油坊城际铁路南侧非法开采花岗岩风化砂山皮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勘测报告》,估算的非法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量为15629立方米,估算结果正确。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和九台公安分局环侦大队已联系有关资质部门,对其非法开采的花岗岩风化砂山皮石进行价格评估。根据价格评估结果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和九台区公安环侦大队已依法在2021年12月7日对尤某某进行逮捕并移送九台区人民法院。
经九台区自然资源局森调队技术人员现场勘察与测量,8社沙坑测量总面积为15541平方米,对比2020林地一张图并调阅森林资源档案,涉及林地面积8195平方米,原为修高铁挖山洞废石料堆积场,现废弃石料已被清理,8195平方米林地内已栽植云杉(营养钵)树苗,已经恢复完植被。涉及耕地7346平米,地上均为修高铁废弃料,街道将采取多种方式往外拉运废弃料,并恢复耕地原貌,达到耕种标准。
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和波泥河街道办事处在此次接到环保督察信访件之前,未接到任何人反映该问题,信访人反映无人理会不属实。
针对两处石坑波泥河街道办事处、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巡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九台区自然资源局森调队技术人员现场勘察与测量,8社沙坑测量总面积为15541平方米,对比2020林地一张图并调阅森林资源档案,涉及林地面积8195平方米,原为修高铁挖山洞废石料堆积场,现废弃石料已被清理,8195平方米林地内已栽植云杉(营养钵)树苗,已经恢复完植被。
针对两处石坑波泥河街道办事处、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巡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五、完成情况:
现波泥河黄家店村8社废弃石料已被清理。2022年7月 18 日,九台区林业园林局生态保护修复科工作人员会同波泥河街道办事处技术人员对波泥河街道办事处黄家店村8社环保督查件造林小班进行了造林质量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如下:
该小班位于波泥河街道办事处黄家店村8社屯北,靠近高速铁路。面积 8195平方米。栽植树种为樟子松,株行距为2x2米,现场核实造林成活率为 90%,达到当年造林成活率合格标准。我单位将加强管护,及时抚育打草,做好鱼鳞坑,防止雨大冲蚀。以上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波泥河街道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30日。
受理部门: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431-82499302
通讯地址:波泥河街道
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