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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时间: 2024-07-01 15:49 来源: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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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50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区的选拔推荐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广泛宣传政策。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隶属管理、行业管理”的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吉林省人社厅《通知》(详见附件)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到位,按时上报”。
  二、认真组织申报。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吉林省人社厅《通知》规定的范围、条件、标准和流程,安排专人认真做好本单位(本地、本行业)申报工作。
  我区申报程序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纸质材料审核(2024年6月28日-7月15日)。申报人须将所在单位推荐报告、人选公示、个人纪检证明材料、无犯罪证明、申报书、业绩证明材料册等纸质原件材料及电子版,按照人才类别上报至区人社局相关科室。
  1.专业技术人才类:报送至区人社局专业技术管理科(民生大厦511室),联系电话:82358505;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类:报送至区人才引进服务中心(民生大厦516室),联系电话:82356855;
  3.高技能人才类:报送至区人社局工资福利科(民生大厦507室),联系电话:82324136。
  第二阶段:系统填报申报材料(2024年7月28日-8月5日)。区人社局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评审,并报区政府审定后,按照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推荐数额指标进行网上申报。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时间节点推荐上报,务必于2024年7月1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报送或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附件:
  1.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推荐数额分配表(市州、县市)
  3.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推荐数额分配表(专精特新等企业)
  4.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证明材料册封皮
  5.申报书模板示例
  6.网上登录操作指南
 
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附件1: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2: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推荐数额分配表(市州、县市).pdf


附件:附件3: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推荐数额分配表(专精特新企业).pdf


附件:附件4: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证明材料册封皮.doc


附件:附件5:申报书模板示例.zip


附件:附件6:网上登录操作指南.zip

编 辑 : 王绍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