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四季通达实业有限公司二道珍珠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并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附件:长春市四季通达实业有限公司二道珍珠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专家评审意见.pdf